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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公告
笃诚公告
发表日期 :2023-08-22作者:笃诚投资浏览次数 :

尊敬的投资者:

  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,本公司名称变更为“上海笃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”,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“一般项目: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(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)”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”。

本次变更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变更手续。公司各项业务继续正常经营,本次变更不影响本公司已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的效力及其履行。

特此公告。

上海笃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
2023年8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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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
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、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(1) 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;
(2)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。
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
2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(一)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,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;
(二)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;
(三)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(四)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
二、市场有风险,投资需谨慎。投资者购买基金,既可能按其持有的份额享受基金投资产生的收益,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。管理人过往的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,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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