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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·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| 基金行业在行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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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日期 :2025-05-19作者:笃诚投资浏览次数 :

2019年4月3日,中国证监会决定将每年5月15日设立为“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”。举办“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”旨在全社会积极倡导理性投资文化,强化投资者保护意识,并全面构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新格局。

 

笃诚投资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号召,深入开展2025年“5·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”活动,以实际行动践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理念,切实做好广大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。

 

笃诚投资提醒您:投资者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体,在卖者尽责的前提下,投资者应当履行买者自负的义务。投资理财不受骗,查清资质是关键。任何类型的投资理财产品都不是“一夜暴富”的工具,请牢记“市场有风险、投资需谨慎”,选择正规机构,守好自己的“钱袋子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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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
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、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(1) 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;
(2)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。
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
2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(一)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,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;
(二)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;
(三)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(四)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
二、市场有风险,投资需谨慎。投资者购买基金,既可能按其持有的份额享受基金投资产生的收益,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。管理人过往的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,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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